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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【嘉義縣竹崎鄉觀音瀑布風景區繪畫比賽簡章】,歡迎同學踴躍投稿!

作者 : 藝才組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7-16
嘉義縣竹崎鄉觀音瀑布風景區繪畫比賽簡章
● 宗旨:嘉義縣竹崎鄉觀音瀑布風景區四周群山環繞,溪谷兩岸均為峭壁,區內飛瀑由高山頂峰直瀉而下,白鍊如銀、雄壯而浩大似萬馬奔騰;有靈秀絹細宣洩而下,形似觀世音菩薩,懸掛於林間峽谷的自然奇觀,特舉辦本次繪畫比賽活動,讓更多人能欣賞瀑布之美。
● 指導單位: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、嘉義縣政府文化觀光局、嘉義縣竹崎鄉公所
● 主辦單位:有限責任嘉義縣竹崎鄉觀音瀑布社區產業合作社
● 協辦單位: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
一、參賽資格及比賽組別:
1. 國小組:限就讀嘉義縣市之國小四年級升五年級、五年級升六年級,及114年小學畢業生。
2. 國中組:限就讀嘉義縣市之國中學生(含114年國三畢業生)。
3. 高中職組:限就讀嘉義縣市之高中職學生(含114年高三畢業生)。
二、繪畫題材:限竹崎觀音瀑布風景區景色作為繪畫創作主題。
三、參賽作品規格:
1. 本項比賽作品須為平面彩繪作品,尺寸為四開(長約54公分,寬約39公分),畫紙或畫布使用材質不限,且一律不得裝裱。
2. 請自行確認手稿圖之清晰,以免影響評選結果,作品以創作為主,不得抄襲。
3. 每人於每組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。
四、報名方式:
1. 採個人網路報名,https://forms.gle/tXWRxCrbDKGjVPMT7。
2. 網路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8月10日(星期日),逾期不受理。
3. 指導老師(含學校老師、畫室老師或家長)等表單上報名內容,請務必填寫正確之聯絡電話及參賽學生住家地址,以利後續通知領獎事宜。
五、收件方式:
1. 參賽作品採用寄(送)件方式。
2. 作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(星期五),以郵戳為憑。
3. 請作者於參賽作品背面右下角黏貼作品卡(參賽簡章附件一),並以正楷填寫學校及簽名(未簽名者不予評選)。
4. 收件單位:觀音瀑布社區產業合作社
5. 收件地址:嘉義縣竹崎鄉文峰村6鄰溪心寮44之1號
六、評審日期:114年8月20日(星期三)
七、錄取名次及獎勵:
1. 國小組:
(1)第一名1件(獎金6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2)第二名1件(獎金3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3)第三名1件(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4)佳作10件(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)
2. 國中組:
(1)第一名1件(獎金8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2)第二名1件(獎金5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3)第三名1件(獎金2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4)佳作10件(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)
3. 高中職組:
(1)第一名1件(獎金10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2)第二名1件(獎金8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3)第三名1件(獎金3,000元及獎狀乙紙)
(4)佳作10件(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)
4. 以上各組各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增減列或從缺。
5. 凡指導學生參加各組獲獎者,由主辦單位發給指導老師獎狀乙紙以資鼓勵;同時指導多位學生獲獎之指導老師,僅依獎項擇優獎勵,不重覆給獎。
6. 頒獎當日獲獎學生未親自領獎,獎金不補發與寄送,獲獎獎狀由主辦單位代為寄送,不得異議。
八、 成績公告:主辦單位將於 114 年 8 月 21 日(星期四)公布各組前三名以及佳作名單,名單公布於嘉義觀音瀑布 facebook 粉絲專頁,請獲獎學生及家長務必參加頒獎典禮,共享榮耀時刻。
九、 頒獎時間及地點:114 年 8 月 30 日(星期六)上午 10 點,於「竹崎鄉溪心寮觀音瀑布風景區」舉辦。
十、 主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:林小姐,05-2566018。
十一 、 附則 :
1. 鼓勵參賽人員自行創作,作品不得有抄襲、剽竊、篡改情事,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。如有上述情形,一經查察,召開評審會議後得取消得獎資格。若涉及抄襲、模仿之相關罰則,由創作者自行負責。
2. 主辦單位取得優先出版權及優先網路流通權、文宣傳播使用權,以分享經驗、擴大影響面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出版時,主辦單位有修改權,並得無償刊登出版及使用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3.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,請參賽人員自行留存備份檔案。
4. 作品於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毀損或遺失,恕不負責。
5. 未依比賽規格所繪作品,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報錯誤,無法聯繫者,視同放棄參賽資格,不得提出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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