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:
教務處主任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4-09
主旨:轉知教育部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輔導教師及行政
人員積極參與教育實習,辦理115年度「教育部教育實習
績優獎」評選活動,倘貴校輔導本校實習學生之教育實習
輔導教師及行政人員有意願報名參加,請於115年4月15日
(星期三)前擇優推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辦理。
二、旨揭評選之參選資格如下:
(一)於114年2月1日至7月31日或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
擔任教育實習輔導教師者及行政團隊。
(二)曾獲獎者,自獲獎後應累計3年輔導教育實習經驗,始得
再參選同一獎項。
三、有意願參獎並符合上述資格者,請於115年4月10日前先行
填寫「參加115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調查表」(
https://reurl.cc/lpZnGv ),並於4月15日前備妥相關備
審資料傳送至本校提供之雲端連結資料夾。
四、經教育部評審獲選者,將由教育部辦理頒獎典禮公開頒
獎。
五、如貴校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獎之教育實習輔導教師或行
政人員,請踴躍推薦。另相關申請參賽資料格式請逕至教
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頁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