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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心目中的老師」攝影比賽活動

作者 : 藝才組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8-03
一、依據本府115年度重大節慶系列活動暨本府教育處115學年度重要行事曆規劃辦理。
二、為培養良好師生互動情誼,藉學生作品傳達敬師愛師行為, 115年度教師節系列活動規劃旨揭活動,比賽得獎作品將展覽於教師節表揚大會會場。
三、本案攝影比賽活動說明如下:
(一) 參加對象:
1、攝影拍照組:本縣國小中年級、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。
2、攝影影片組:本縣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共二組。
(二) 攝影題材:以「我心目中的老師」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。
(三) 交件期限:自9月1日(星期二)至9月4日(星期五)止,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。
(四) 規格:
1、攝影拍照作品規格:
(1) 參加作品請以數位相機拍攝,沖印成6×8吋彩色相片書面作品,並將 比賽作品之情境,以小品方式撰寫100字以內之文章。
(2) 參加作品不得進行人工加色、框線、電腦合成、裝裱或以彩色列印交 件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2、攝影影片作品規格:
(1) 影片長度:40秒至60秒,並將比賽作品之情境,以小品方式撰寫100字以內之文章。(可配樂及旁白……等)
(2) 解析度:1080p 以上。
(3) 格式:MP4、MOV或WMV等可撥放檔。
(4) 直式或橫式拍攝皆可。
(五) 相關作品評審準則、報名表、交件說明、比賽獎勵、作品處理等方式,詳如附件實施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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