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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,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生效

作者 : 衛生組 發佈日期 : 2021-05-14
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民眾於高鐵、臺鐵(觀光列
車除外)、公路客運、船舶(固定餐飲區域除外)、航空器
(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)等運具內,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
飲食,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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