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:

3/6口罩放寬規定

作者 : 衛生組 發佈日期 : 2023-03-01
自3/6日起決議,依最新防疫規定調整校內做法如下:
(1) 除校車上、健康中心內以及打菜、盛菜時須配戴口罩外,其餘校園室內空間自主配戴口罩(建議配戴,但不強制規定)。
(2) 若其餘教學環境有安全之虞,如:烹飪教室、實驗室或廚房或部分課程(如餐飲實作課、有衛生安全規範之相關課程)有相關需求時,應配戴口罩。
(3) 若班上有人確診或同寢室確診,其同班同學、同寢室室友及密切接觸者,不再要求一定要快篩,學生有症狀或自覺有需求時才進行快篩,可向健康中心領取快篩劑。
(4) 確診者需配戴口罩,確診同班同學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,而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建議配戴口罩。
(5) 學生確診時,導師應向健康中心通報,居隔5天,第6天後快篩陰可回學校上課。
瀏覽數  

Recent

數據載入中...